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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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辽宁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盖州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第三人***于2010年7月8日以原告***的名义与被告辽宁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分支机构盖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红花峪信用社签订的《人民币借款合同》(合同编号1031XXX)无效; 二、辽宁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有关机构申请撤销***的信用不良记录; 三、鉴定费2400元,由被告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诉讼费100元,由被告盖州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8-6 |
发布日期 | 2021-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