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尚坤电能科技有限公司
镇江市广瑞电气有限公司
江苏华鹏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华鹏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江苏尚坤电能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镇江市广瑞电气有限公司货款175000元。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付款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00元,由被告负担(此款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至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并根据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8-30
发布日期 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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