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湘潭市潭城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商业三责险限额内赔偿原告***人民币42785元;

二、被告***赔偿原告***人民币2300元;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赔偿款,限被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原告***银行账号。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此页无正文)

裁判日期 2019-11-07
发布日期 2019-12-1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