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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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黔灵支行 贵阳第一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心支公司 贵阳宜建物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伟芸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冻结被申请人贵阳第一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黔灵支行账号为23×××43账户上的银行存款共计人民币618993元,查封期限一年。 案件申请费3615元,由申请人贵州伟芸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申请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