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9-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贵州三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三穗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被执行人***在三穗县八弓镇灵山村的房产一处(不动产权证号:灵山村100030,面积156.55㎡)。

二、在查封期间内,该财产由被执行人进行保管,但不得转移、变卖,不得对被查封财产另行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三、查封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8-20
发布日期 2021-09-0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