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成武县顺航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金乡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驾驶的登记在被申请人成武县顺航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名下的鲁RL××××/鲁R××××挂重型半挂牵引车,查封期限为二年。上述车辆查封期间被申请人***不得处分、不得再设置其他权利,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案件申请费102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1-7-30 |
| 发布日期 | 2021-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