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贵州省荣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贵定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贵州省贵定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黔2723民初240号

原告:贵州省荣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雷强,公司总经理。

被告:***,女,****年*月**日生,住***。

原告贵州省荣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7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贵州省荣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李另飞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日

书记员庞先才

裁判日期 2020-02-20
发布日期 20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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