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图欣龙川实业有限公司 延边鑫隆盛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程序后,本院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可以恢复执行。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 |
| 裁判日期 | 2021-6-31 |
| 发布日期 | 2021-0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