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牡丹江天福利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鸡西市宏昊测绘队 黑龙江镇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天福利亨公司给付***工程款70,065,980.00元,此款于本判决生效后一次性付清。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债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92,130.00元,由被告天福利亨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1 |
| 发布日期 | 2020-0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