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9-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被申请人***名下房地产权证号为渝2017酉阳县不动产权第XXXXXX号的房产在300000元内进行查封。

财产保全申请费2020元,由申请人***向本院预交。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7-21
发布日期 2021-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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