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43元,退还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8-25 |
| 发布日期 | 2021-0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