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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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市支行 |
类型 | 受理案件通知书(执行实施用)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法院 | 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通知书(执行实施用) (2021)皖0404执保98号 淮南市康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诸全福(2021)皖0404执保98号一案,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皖0404民初2523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你单位向本院申请执行。 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补充提交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 二、本案由法官/执行员负责执行。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九月七日联系人:联系电话:本院地址:邮编: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1-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