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原物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9-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返还原物纠纷
法院 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腾空承租的位于湛江市赤坎区屋,并返还给原告***。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175元,由原告***负担56元,被告***负担111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8-12
发布日期 2021-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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