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通知书

发布于:2021-09-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宿州龙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受理案件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通知书

(2021)皖1302民初2764号

宿州龙发包装有限公司:

你诉与张方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起诉状已收到。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审理。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诉讼进程中,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有权行使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等规定的诉讼权利,同时也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

二、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向本院开发区法庭递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三、法人应在年月日前向本院开发区法庭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需要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还须递交由法定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四、应在接到本通知日内,向本院预交案件受理费元。本院开户银行:,账号:。

附:空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份,

空白授权委托书二份。

二零二一年三月八日

裁判日期 2021-3-8
发布日期 2021-09-1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