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9-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辽宁新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蛇山子支行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新民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新民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辽0181执2752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民支行、宁丹: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民支行与宁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86.0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86.00元,被执行人已将该款自动交付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民支行。

至此,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民支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辽0181民初90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裁判日期 2021-9-10
发布日期 2021-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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