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疆北辰四通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新疆航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新疆北辰四通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25元(原告已预交12266元)由原告负担;另退还原告12241元。

裁判日期 2020-03-11
发布日期 20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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