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沈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沈丘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河南沈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9952.51元。其中截至2021年4月8日前的罚息为418.1元;自2021年4月9日至清偿完毕之日的罚息依合同约定支付。 案件受理费53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7-6 |
| 发布日期 | 2021-09-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