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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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遵义市正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息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息烽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中止对坐落于遵义市红花岗区房屋的执行[不动产权证号:监证XXXX,权利人:遵义市正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产权登记坐落位置: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
裁判日期 | 2021-7-29 |
发布日期 | 2021-09-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