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贵阳海庭置业有限公司 贵阳驰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贵州驰扬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贵州驰扬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债权转让款1500万元给贵阳驰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贵州驰扬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上项同时,支付违约金给贵阳驰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约金以1500万元为基数,按月息1.5%的标准计算,自2019年5月20日起至款项付清时止); 三、贵阳海庭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二项判决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59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贵州驰扬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贵阳海庭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16 |
| 发布日期 | 2020-0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