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9-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贵州财信智慧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息烽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贵州财信智慧生活服务有限公司2019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2323.98元;

驳回原告贵州财信智慧生活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8-3
发布日期 202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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