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无锡市电力变压器有限公司
江苏铭安电气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海安市人民法院(2019)苏0621民初4718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江苏铭安电气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76507元,由江苏铭安电气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53013元,由江苏铭安电气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3-03
发布日期 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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