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9-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苏州市诚多新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江苏斯德雷特通光光纤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驳回原告苏州市诚多新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驳回被告江苏斯德雷特通光光纤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4828元(原告已预交),反诉费减半收取4532元(被告已预交),合计9360元,由原告苏州市诚多新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负担4828元、被告江苏斯德雷特通光光纤有限公司负担453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9360元。

裁判日期 2021-6-21
发布日期 202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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