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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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2019)苏0724民初951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950元(***已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3900元(江苏福利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已预交),以上诉讼费均不予收取,由一审法院及本院予以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20-02-19 |
发布日期 | 2020-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