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成都建工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江苏远大电缆有限公司 成都建工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建工公司贵州分公司、建工公司(含建工公司下属分支机构)的银行存款合计144000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及财产权益(含建工公司贵州分公司、建工公司对外享有的债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3-16 |
| 发布日期 | 2020-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