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杭州多恩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梁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江苏梁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杭州多恩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25595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未付货款金额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的标准自2019年11月2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140元,减半收取人民币2570元,由被告江苏梁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负担。财产保全申请费人民币1804元,由被告江苏梁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原告杭州多恩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江苏梁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此页无正文) |
| 裁判日期 | 2020-01-20 |
| 发布日期 | 2020-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