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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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208万元的银行存款或等值财产[不含有价证券﹝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流通股票、债券、基金、理财产品等﹞、正处生产/运营期间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在建工程、施工工具、机器设备、营运性车辆等﹞、生鲜易腐货物/季节性的或对保质期有较高要求的产品、符合国家经营规范的金融机构之资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预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8-6 |
发布日期 | 2021-09-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