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9-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法院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208万元的银行存款或等值财产[不含有价证券﹝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流通股票、债券、基金、理财产品等﹞、正处生产/运营期间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在建工程、施工工具、机器设备、营运性车辆等﹞、生鲜易腐货物/季节性的或对保质期有较高要求的产品、符合国家经营规范的金融机构之资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预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8-6
发布日期 202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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