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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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福清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福清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闽0181执325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清支行(申请执行人)、俞霞、余涛(被执行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清支行与俞霞、余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47534.07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45584.47元。至此,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清支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闽0181民初133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七月六日 |
裁判日期 | 2021-7-6 |
发布日期 | 2021-09-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