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福州汉唐未来计算机有限公司 戴尔(中国)有限公司 福建网龙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福州汉唐未来计算机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福建网龙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160625元; 二、驳回福建网龙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418元,由福州汉唐未来计算机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6-4 |
| 发布日期 | 2021-09-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