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9-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罚金
法院 商水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21)豫1623执964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履行缴纳罚金及上缴违法所得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裁判日期 2021-8-30
发布日期 202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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