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09-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2020)苏0706民初7115号民事判决第一、二项;

***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偿还借款本金340.59万元及利息(自2020年11月1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起诉时全国银行业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的其他上诉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35495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40495元(***已预交),由***负担2035元,***负担3846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5495元(***已预交),由***负担33695元,由***负担1800元。上述款项于给付判决款项时一并给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8-23
发布日期 202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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