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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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佳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湖北强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湖北强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800684.86元。冻结期限一年。 案件申请费4523元,由申请人湖北佳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本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1-16 |
发布日期 | 2020-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