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9-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法院(2021)湘0525民初782号民事判决;

二、马旭东自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曾荣支付53000元;

三、驳回曾荣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348元,由马旭东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696元,由曾荣负担1450元,马旭东负担124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8-11
发布日期 202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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