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黟县徽乡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湖北快麦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黟县徽乡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湖北快麦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受理费219.00元,减半收取为109.50元,由原告黟县徽乡农副产品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0-01-08
发布日期 20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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