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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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 湖北天马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966892.01元或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其他同等价值财产。查封期限:银行存款一年、动产二年、不动产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已预缴。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1-15 |
发布日期 | 2020-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