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9-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将被申请人***在湖南省怀化市公路桥梁建设总公司黔城分公司的工程款202000元或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202000元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1年;

二、将申请人***所有的用于担保的车牌号为湘NGxxxx号小型轿车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1年。

案件申请费153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7-6
发布日期 202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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