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台州市名跃针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台州市名跃针业有限公司货款115000元,并赔偿该款自2019年10月2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损失。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00元,减半收取13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19 |
| 发布日期 | 2019-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