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淮南文峰航天电缆有限公司 安徽南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安徽南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费23043.78元; 二、驳回原告安徽南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01元,由原告安徽南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201元,被告***负担4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7-15 |
| 发布日期 | 2020-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