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9-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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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绥宁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湘0527执558号

段丁梅、李武源:

段丁梅申请执行李武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段丁梅依据(2021)湘0527民初621号民事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21年8月26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2021年9月6日,经段丁梅当场确认,被执行人李武源已经按照(2021)湘0527民初621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搬出了绥宁县长铺镇双龙小区十七楼C户型顶楼的阁楼,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九月六日

裁判日期 2021-9-6
发布日期 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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