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9-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保全
法院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保全人达吾提·乌散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新疆农村信用联社账户(轮候冻结,实际冻结0.00元)银行存款80500元,冻结期限一年;

二、冻结被保全人达吾提·乌散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尾号9a88账户(实际冻结0.08元)、尾号4cae账户(实际冻结10.28元)内资金80500元,冻结期限一年;

三、查封被保全人达吾提·乌散名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玛纳斯县的房产(轮候查封),查封期限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9-14
发布日期 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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