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回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9-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忠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取回权纠纷
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江苏忠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将苏H×××××车辆过户至原告***名下,过户费用由原告***负担。

案件受理费80元,由被告江苏忠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山西路支行,江苏忠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账号:62×××61)。

裁判日期 2021-8-17
发布日期 202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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