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公司 广西嘉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西腾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广西嘉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冻结限额6800000元,冻结期限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广西腾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