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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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共有纠纷 |
法院 | 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四川省峨眉山市人民法院(2021)川1181民初1260号民事判决; 二、***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分别向***、***、***、***、***、***支付1,980.98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409元,由***负担49元,由***、***、***、***、***、***各负担60元。 二审案件受理费818元,由***负担152元,由***、***、***、***、***、***各负担111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8-5 |
发布日期 | 2021-0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