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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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陕西果业集团黄龙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黄龙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陕西果业集团黄龙有限公司支付欠款30000元、利息12150元,共计42150元,剩余的逾期利息自2021年8月20日起按照实际未还本金、年利率15.4%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 二、驳回原告陕西果业集团黄龙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计27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 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8-26 |
发布日期 | 2021-0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