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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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重庆卓诚唯拓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重庆卓诚唯拓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借款本金22584.59元及利息(以22584.59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0年4月18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诉讼费228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已预付,被告随款直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7-27 |
发布日期 | 2021-0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