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9-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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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铁西区金钢印刷厂
类型 受理案件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通知书

(2021)辽0304执894号之二

韩丹丹:

韩丹丹与鞍山唐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辽0304民初2458号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你/你单位向本院申请执行。

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移送执行,本院决定立案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补充提交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

二、本案由法官/执行员负责执行。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八日联系人:联系电话:本院地址:邮编: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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