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追索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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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镇江锦坤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久鼎烽新材料科技(淄博)有限公司、***、临沂智辰商贸有限公司、河南途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堂尹贸易有限公司、嘉兴诚琪贸易有限公司、嘉兴苏庆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嘉善建博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31万元,或查封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8-30 |
| 发布日期 | 2021-0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