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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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浙江云和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云和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1125执539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云和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葛霞波。 被执行人:李盛伟,男,****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吴莲如,女,****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陈作荣,男,****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江慧群,女,****年**月**日出生,住***。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云和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盛伟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江慧群已经全部履行完毕,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2021-8-18 |
发布日期 | 2021-0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