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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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河北神州巨电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 | 巨鹿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河北神州巨电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偿付原告***工程款13872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自2019年11月20日起至偿清之日止,按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37.0元,由被告河北神州巨电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18 |
发布日期 | 2020-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