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9-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博罗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粤1322执582号

徐锦秀、曾燕明、曾志平、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申请执行人徐锦秀、曾燕明、曾志平与被执行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914659.7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914659.70元、执行费11547元。

至此,申请执行人徐锦秀、曾燕明、曾志平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粤13民终678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2021)粤1322执582号案现以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裁判日期 2021-8-20
发布日期 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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