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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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20)闽0203民初6477号民事判决; 二、***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损失5562776.36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30237元,由***负担6047元,由***负担2419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60474元,由***负担12094元,由***负担4838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5-10 |
发布日期 | 2021-09-15 |